您的位置:中国气动球阀网 > 首页>>气动球阀行情>>新闻内容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 作者: 点击:
   来 源: 人民法院网
  内 容: 裁判要旨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因滥用权利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在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专利权侵权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案情
  
   原告袁利中在吴江市高中压阀门厂担任厂长职务,熟知阀门制造加工行业。2001年2月8日,袁利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消防用球阀”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被告通发厂、通发公司于2002年核准设立,从事阀门制造销售业务。2003年8月6日,袁利中以通发厂生产并与通发公司共同销售侵权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通发公司在答辩期内就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案中止诉讼。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635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行初字第955号行政判决,均以1999年7月1日实施的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国家标准披露了涉案专利所有技术特征为由,宣告“消防用球阀”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恢复审理后,袁利中请求撤回对通发厂、通发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通发公司则请求确认袁利中的恶意诉讼行为,并要求袁利中赔偿其物质损失5万元。通发公司为应对袁利中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缴纳了无效宣告请求费1500元,实际支付律师代理费2万元。
  
  裁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当事人恶意诉讼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滥用程序权利或实体权利,不仅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极大地浪费了司法资源。对此,如果不给予有效规制,势必影响本已稀缺的司法资源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方面应当发挥的作用。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7-12-1 9:57:00
与“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 ”相关的文章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
·随着大型成套技术发展 阀门产品趋向大型化成套化
·气动调节球阀
·市场供求
·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不锈钢球阀 详细信息
·供应:供应上海阀门
·过滤器,丫形过滤器
·最新阀门专利信息
·油气润滑在棒材处理设备上的应用
·全球阀门技术发展动态
搜索与“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 ”相关文章
搜索文章:
对“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的责任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匿名用户 ·注册用户·忘记密码?
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栏目最新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承担
·随着大型成套技术发展 阀门
·气动调节球阀
·市场供求
·不锈钢阀门,不锈钢管件,不锈
·供应:供应上海阀门
·过滤器,丫形过滤器
·最新阀门专利信息
·油气润滑在棒材处理设备上的
·全球阀门技术发展动态
Copyright @ 1996-2006 中国气动球阀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